辽宁2013年会计从业考试《会计j基础》考点:借贷记账法的特点

2013-03-13 21:26:15 字体放大:  

本文主要为考生整理了“2013年辽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j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参加辽宁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预祝大家顺利通过此次考试。

借贷记账法的特点。

借贷记账法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

2.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作为记账规则。

3.可以设置共同性账户,即以账户的余额方向来判断账户的性质。对于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可以根据余额的方向来判别其账户的性质;如果账户的余额在借方,就作为资产类账户;如果余额在贷方就作为负债类账户。

例如,企业(银行)间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款项,可以设置资产负债共同性的“清算资金往来”账户。根据其余额的方向来判别其性质:如果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应收的结算资金,就属于资产类账户;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付的结算资金,就是负债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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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A企业向B企业销售商品一批,价款是1170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款项尚未支付,在未来某一时点收到款项是120000元。

4.依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记账,发生额和余额都应保持借贷平衡关系,便于汇总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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