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

2012-11-23 10:24:13 字体放大:  

江苏省泰州市财政局、监察局近日联合发文要求,11月底前泰州市级预算单位将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工作人员在支付办公费、培训费、印刷费等17项费用时必须使用公务卡,力争12月底前实现全市基层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全覆盖。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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