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资源品价格改革号角吹响

2012-11-26 09:57:26 字体放大:  

从阶梯水价到阶梯电价,从天然气价格改革到业内一直呼吁的成品油价格改革,以及正在推进中的电煤价格并轨,资源品价格改革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国家能源局专家委员会委员史丹表示,我国从2000年以来的能源价格改革总体上仍停留在方法的完善上,未来改革应进一步强化市场机制作用,为此可以放开油气进口限制,促进竞争机制形成。

一直以来呼声很高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或将进一步推进。

我国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跨省输送费用由国家统一制定,城市输配和终端销售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自去年底,国家在广东、广西试点天然气价格改革,改革的思路是用“市场净回值法”代替“成本加成”定价,将天然气价格与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价挂钩。业内人士分析认为,2011年底两广试点的价改机制由于试点范围小,无法推动上下游的价格联动,因此2013年向全国范围内推广价改机制,或许可以有所突破。

业内一直期待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也在择机推出。

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完善,调价周期太长且波动幅度限定较为严格,使得价格难以贴近市场行情。早在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就曾表示,今年将会择机推出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此前,一直有消息说国家发改委已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并上报国务院。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推出只是时间问题。

此外,“市场煤”与“计划电”的长期矛盾。电价改革相对缓慢,仍然由政府主导。目前,我国竞价上网机制没有建立、没有独立的输配电价。上网电价无法反映应燃料价格变化,销售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没有完全考虑到输配电量大小的变化。电力市场改革明显滞后于煤炭市场。日前,消息称即将启动煤炭价格领域改革,完全放开煤价管制,结束价格双轨制,煤、电的矛盾现状或将会有效缓解,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认为,资源性产品关系到国民经济运行的诸多重要部门。比如电力、汽车等行业,改革总体方向应是市场化。短期来看,资源性产品价格可能造成消费终端价格上涨;长期来看,真正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体系有利于保护稀缺资源。

此外,他还认为,目前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时机较好,居民消费价格较低,CPI同比增长幅度约在2%左右,煤炭等资源价格较低,相对温和的物价水平为改革预留了较大空间。

资源品价格改革的另一个重要领域是水价改革。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1日在其对外发表的署名文章中明确指出,未来应强化税收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除将煤炭资源税计征办法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以及其他矿产资源提高从量计征税额外,还将适时把水资源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

据了解,目前对水资源只征收水资源费,不仅收费标准过低,且在收入分配上也不具备地方税种性质,由地方征收后大部分要划拨上级财政。此前,已有专家从资源节约角度向相关部门建议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在各类资源中,水资源一度被列为征收迫切性最高的资源品种。

11月21日,广州已经正式实施阶梯水价。除广州之外,全国性的阶梯水价方案也在紧锣密鼓的制定中,国家发改委已就水价改革事宜制定国家层面的指导意见,其主基调便是理顺水资源价格、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的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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