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当月完成32.8亿元,增收6.6亿元,增长25.1%;累计完成377.1亿元,增收64.0亿元,增长20.4%,完成年度预算92.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当月完成96.5亿元,增支4.4亿元,增长4.7%;累计完成790.7亿元,增支162.3亿元,增长25.8%,完成年度预算85.1%,完成分解年度任务84.5%。经济运行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当月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带动累计增幅继续提高。11月份,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25.1%,拉动收入累计增幅比10月末提高0.4个百分点,达到20.4%。二是当月非税收入大幅增长,税收收入占比下滑。当月海域使用金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倍数增长,带动非税收入增长52.3%,增幅超税收收入30.8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比重为85.8%,比上月下滑6.8个百分点。三是当月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均实现较快增长,资源税和契税在政策变动和加强征管作用下实现倍数增长。主体税种中,当月企业所得税增幅最高,增长108.0%;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倍数增长带动营业税增收2.8亿元,增收额最大;政策调整不可比因素消失,个人所得税实现自然增长,增长49.7%。资源税因税率调整增长115.6%,契税在明确房地产企业代收税款缴纳期限翘尾因素作用下,增长106.8%。四是当月中央级收入再次实现两位数增长,省级增幅为年内新高,市县级增幅最低。当月中央、省和市县公共财政收入分别增长29.5%、52.9%和13.7%。中央级公共财政收入本月较快增长,增幅环比提高28.7个百分点,主要是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大幅增收拉动;省级收入增幅创年内新高,环比提高31.2个百分点,主要是契税、企业所得税以及独享的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大幅增长带动;导致市县级收入增长乏力,主要是地方独享税种增幅较以往有所回落。五是当月部分科目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全省累计支出进度达到省政府要求的85%,民生支出保障有力。11月份,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农林水事务、城乡社区事务和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个科目进度明显加快,当月支出进度均在15%以上。1-11月,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累计完成年度预算的85.1%,虽然比序时进度慢6.6个百分点,但差距比10月末缩小了2个百分点。陵水、澄迈、文昌、三亚和海口5个市县进度最快,支出进度均达到分解年度任务的91%以上。全省民生支出累计完成562.3亿元,增长27.4%,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