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1月起,辽宁省葫芦岛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上调,由每人每年补贴1605.6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补贴2260.22元。此次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上调将惠及万余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据介绍,目前葫芦岛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统一享受岗位工资和社保补贴,岗位工资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社保补贴包括养老保险补贴、医疗保险补贴,由就业经办机构统一缴纳工伤保险。自2003年开发公益性岗位以来,葫芦岛市先后4次上调岗位补贴,在全省率先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率先实现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即缴即补。一系列惠民之举收效显著,解决了葫芦岛市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