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实现城镇医保“一卡通”

2013-01-11 12:04:52 字体放大:  

河北沧州实现城镇医保“一卡通”, 成为河北省内首个全面实现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设区市。

日前,河北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系统成功上线运行,100多万名参保人员持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可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刷卡结算医药费用,享受到跨县(市、区)就医购药“一卡通”服务。由此,沧州成为全省第一个全面实现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设区市。

为了对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行保障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的“六统一”,实现全市城镇医保“一卡通”,从2012年9月底开始,沧州市对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信息系统进行了改造和刷卡机具更新,建立起了连接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医保网络系统。2012年12月8日,该市的医保“一卡通”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员,运行近一个月来效果良好。

按照沧州市医保市级统筹政策规定,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统一提高到了7万元,其中学生和未成年人提到了10万元。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到市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首次住院的门槛费为三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300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100元。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3%。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65%,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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