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力向民生倾斜 2012年支出比重达58.2%

2013-01-23 11:05:43 字体放大:  

1月22日,黑龙江省财政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据了解,2012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将更多的财力向民生倾斜,全省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到58.2%,省政府确定的30件民生实事所需财政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财政教育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71亿元

2012年,黑龙江省加大教育投入,全省财政教育经费支出544.8亿元,比上年增加171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15.3%。提高省属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支持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在全省11个县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持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67所。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惠及学生94.5万名。

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提高到年人均1236元

2012年,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标准提高到1430元,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235元和年人均1236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分散供养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年人均3260元和2370元,补助城乡低保家庭冬季取暖每户1110元和200元,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城乡居民就医报销标准分别提高到70%和75%

2012年,黑龙江省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城乡居民就医报销标准分别提高到70%和75%。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推进勃利等9个县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城乡居民购买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开展23个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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