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

2013-01-29 10:11:54 字体放大:  

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水平大幅提升。131万农村低收入群众年人均纯收入增加到2258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300万人次。

辽宁省人大代表、省民政厅厅长徐铁南说,报告中涉及民生的部分讲得实在,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重中之重。其中,5年内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令人鼓舞。

“经济发展了,政府对民生的投入也相当巨大。2012年,全省为困难群众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超过70亿元,300万城乡困难群体、优抚对象、孤老孤儿等救助补助水平大幅度提升,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时下,全省城市低保月平均标准由310元提高到370元,农村低保年平均标准由1930元提高到2448元。 ”

报告首次提出,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建立生活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等。“今后一段时期,我省还要新建一些国有和民办养老机构,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力争2至3年,每个乡镇都有一座公益性公墓。”徐铁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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