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低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长14.6%

2013-01-29 10:14:35 字体放大:  

日前从国家统计局辽宁抚顺调查队获悉,2012年,抚顺市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05元,比2011年增长14.6%,增速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0.9个百分点。

2012年,抚顺市市委、市政府把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出台了包括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城市零就业家庭实行托底安置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使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较快增长,生活状况和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其中,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提高了20%左右;最低工资标准也提高到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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