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农民赵金明圆了自己的两大梦想:买了小汽车、在县城有了自己的新房。赵金明的梦想成真,得益于酒泉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与GDP增速实现同步增长。2012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576亿元,同比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6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645元,同比分别增长17.2%和18.2%。
2012年,酒泉市坚持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继续将“惠民生”主线贯穿工作全局,政府民生投入节节攀高,各级财政投入社会事业和民生资金达到43亿元,比上年增长28%,占到财政收入的70%以上。全市社会保障面继续扩大、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推动居民收入增速不断加快。市上开展了“全民创业年”活动,扶持创业实体5839个,新增担保基金3169万元,发放创业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18.2亿元,稳定和带动城乡就业9.4万人,新增城镇就业1.8万人。同时,酒泉市全力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6%。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人员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20%,参保率均保持在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