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月份CPI上涨3% 济南达到4.7%

2013-03-12 11:00:25 字体放大:  

3月11日从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获悉,2月份,适逢春节,由于需求增加,山东市场物价升速加快。与上年同期比,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较上月涨幅扩大1.4个百分点,略低于全国涨幅(3.2%)。其中城市上涨2.8%,农村上涨3.3%。经测算,在2月份CPI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4个百分点,今年新涨价因素约为2.6个百分点。

从调查总队获悉,这也是自去年4月份以来,我省CPI首次告别“1”、“2”,重新站上“3”。CPI重回“3”,在经济届看来具有一定的标志意义,通常认为,CPI涨幅维持在3%-5%,是一个较为温和的上涨区间,与经济的健康增长较为匹配。

与上年同期比,2月份,全省食品价格上涨6.7%,涨幅较上月扩大4个百分点,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2.1个百分点,影响程度达70%,是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较快的主要因素。粮油价格涨幅均扩大,全省粮价上涨6.7%;肉禽蛋水产品价格继续上行,牛、羊肉价格继续强势上涨。工业消费品价格稳中趋升;居住类价格基本稳定,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1.4%;受节日需求拉动或成本增加及政策提价等影响,服务项目价格涨幅扩大。

在山东全省17市中,济南、东营、青岛、德州等几市的2月份CPI同比涨幅已经接近或超过了4%,其中济南市已经达到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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