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辽宁CPI涨4.2% 翘尾因素影响大

2013-03-14 10:33:35 字体放大:  

专家:年内物价不具备大幅上涨空间

2月辽宁CPI同比上涨4.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

辽宁CPI为何明显上涨?3.5%的全年调控目标,辽宁能完成吗?

地缘因素加剧了春节效应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昨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月辽宁CPI同比上涨4.2%,涨幅较1月扩大1.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1%。

受冬季气温影响,加之春节消费量增长,2月食品价格上涨8.2%,拉动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2.78个百分点,单项“贡献”CPI的七成涨幅。

其他统计项中,衣着价格上涨3.5%,居住价格上涨2.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2.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2.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6%,烟酒及用品价格上涨1.3%,交通和通讯价格持平。

去年翘尾因素影响CPI近四成

在我省2月CPI同比涨幅中,新涨价因素约占2.6个百分点,翘尾因素约占1.6个百分点(明显高于全国1.1%),对全部涨幅的贡献率达到38.9%。

与新涨价因素不同的是,翘尾因素所指的是上一年价格上涨(或下降)对今年CPI同比波动的影响。而上年价格上涨(下降)的时间越早,对下年指数的翘尾影响小;上年调价幅度愈大,时间愈晚,翘尾影响就会愈加明显。

这意味着,造成辽宁CPI破四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去年的价格波动而并非今年的物价上涨。1.6%的翘尾因素即指2012年3月-12月间,各项被统计商品的价格上涨对2013年2月CPI上涨的助推作用,而不是各项被统计商品在2013年2月的价格上涨。

天气回暖辽宁CPI将走低

今年的通胀调控目标为3.5%,辽宁能否完成?

辽宁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专家张万强认为,与全国一样,影响辽宁2月CPI走高的重要因素是食品价格的上涨。

由于辽宁地处北方,鲜菜等食品价格受季节性影响更明显,随着天气转暖食品价格回落,CPI也将随之走低,测算年内物价并不具备大幅上涨的空间。

-权威解释

翘尾因素是上年对下年的滞后影响

在CPI的分析预测中,“翘尾因素”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国家统计局给出了权威解释。

翘尾因素是指上年价格上涨(下降)对本年同比价格指数的滞后(延伸)影响。在计算同比价格指数过程中,表现为上年商品价格上涨(下降)对下一年价格指数的影响。

举例来说,一种商品2012年前6个月价格均为每千克1元,7月份上涨到2元,一直到2012年12月份都保持在2元。

那么,如果2013年前6个月价格保持稳定2元,计算2013年前6个月与2012年前6月价格的比为200%,表明价格上涨一倍,这就是2012年7月份价格上涨对下一年前6个月价格指数的滞后影响,就是“翘尾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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