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会计电算化第三章重点

2014-08-22 12:50:33 字体放大: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实收资本或股本入账,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三)实收资本(或股本)变动

企业按规定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时,核算原则与投资者初次投入时相同。

企业采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转增的资本金额确认实收资本或股本。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广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原投资者各自出资比例计算确定各投资者相应增加的出资额。

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按减少的注册资本金额减少实收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科目。

第二节 资本公积

一、资本公积的来源

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形成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原因有溢价发行股票、投资者超额缴入资本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如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按应享有份额而增加或减少的资本公积。

此外,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股权激励的,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在进行权益工具加速行权处理时,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并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二、资本公积的核算

企业应通过“资本公积”科目核算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并分别“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应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第三节 留存收益

一、留存收益的内容

留存收益是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1.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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