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会计电算化第六章重点

2014-08-22 15:20:50 字体放大:  

(三)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其中,所得税费用是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第一节 营业外收支

一、营业外收入

(一)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

营业外收入是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二)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营业外收入的取得及结转情况。

政府补助利得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企业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或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二、营业外支出

(一)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等。

(二)营业外支出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节 所得税费用

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其中,当期所得税是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应交所得税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5年内的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企业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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