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2014-09-22 09:51:36 字体放大:  

 绵阳市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市级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绵各单位:

根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的通知》(川财会〔2014〕24号)的有关规定, 2014年绵阳市市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将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属绵阳市财政局管理的所有持证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机关为绵阳市财政局)。

二、内容学时要求               

(一)企业会计人员。1、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新修订和出台的准则及解释)或《小企业会计准则》;2、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XBRL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等相关知识;3、会计人员职业道德;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5、其他相关课程。总共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1、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及行业等单位会计制度;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3、会计人员职业道德;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5、其他相关课程。总共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三、培训方式

会计人员可以自由选择中华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上海国家会计学院(http://ce.esnai.net/c/accmianyang)进行网上培训学习。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对应的课程,学习满24个学时后参加网上考试,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可继续学习再补考。考试合格后打印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由于特殊原因未参加以往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可补购买往年的学习卡,学习24学时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打印当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

凡参加了财政部组织的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且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会计从业人员可减免今年继续教育培训12个学时,获奖的会计从业人员可免于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培训。

会计人员具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四章中所列其他可免试条件,也可免于参加培训。

会计人员也可自行选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四、报名方式

会计人员可在各网站通过网上支付直接购买学习卡,确实无法网上支付的会计人员可到各网校在绵所设的售卡点购买。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购买。

网校名称

售卡点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华会计网校

绵阳市安昌路17号百盛广场富临花园4楼13号

谢老师

2220878

13981115550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绵阳市临园路东段49号时代大厦1005室

江老师

马老师

2224133  2221910

五、继续教育登记

网上考试合格后,请参训人员登录四川财政会计网,进入“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栏目,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打印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及继续教育登记申请表到绵阳市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进行继续教育登记。以往年度未登记的会计人员参照上述登记说明在规定时间内补登记。登记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2015年2月3日(节假日除外)。

 

                  绵阳市财政局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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