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练习题:会计法律责任

2012-10-17 10:27:19 字体放大:  

2013年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于1月4日起举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精品学习网特别为参加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整理考前练习题,希望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顺利取得会计证书!

多项选择题

会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A.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B.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C.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D.无故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行为

【正确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法律责任。根据规定,会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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