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友谊县会计从业资格证项目核准制度

2011-10-17 10:39:47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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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二、责任人

股长:A

三、权力行使依据

(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财政部令第26号)。

(二)《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黑财会【2005】7号)

(三)《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四)《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和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8]32号)。

四、申请条件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调转、补发等项目应分别提交材料: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需申报材料。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

1、申请人应当先在网上进行预报名,下载打印“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按预约时间到现场确认报名。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携带“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免冠近照,并交纳报名费。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需申报材料。

1、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手续的,需持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工作单位证明,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可以在网上下载填写,也可以到办公现场领取。

2、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手续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地会计从业管理机构开具的调转登记表、调入工作单位证明、两张一寸彩色照片,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

(三)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手续需申报材料。

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证书丢失、损毁的,应及时申请补发。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签字的申请书、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两张一寸彩色照片,并交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如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理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及时限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欲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先在登陆龙江会计网注册用户,选择报名点、填写考生信息,预约现场确认时间。按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到进行现场确认,承办人采集考生指纹,收取报名、考务费,告知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考生网上查询考试时间,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人员交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按规定日期领证。

考生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后,即可申请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承办人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科长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承办人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作出不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会计从业资格调转

申请办理调出手续的。申请人填写“调转登记表”后,提供会计从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交承办人办理调出手续。承办人审核同意后,在会计从业证书“变更记录”页和“调转登记表”中“调出地会计管理部门审核”栏盖“调出审验章”。将“调转登记表”交申请人两份,留存一份。

申请办理调入手续的。申请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经承办人审核同意后,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记录”页和“调转登记表”中“调入地会计管理部门审核”栏加盖“调入审验章”。如需换发新证的,一次告知取证时间、地点、费用。

申请人完成调出手续后,需在3个月内到调入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办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补证申请材料,经承办人同意,一般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监督检查

执行《友谊县财政局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制度(试行)》。

七、责任追究

执行《友谊县财政局规范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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