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财政局2015年中级会计师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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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吴忠市财政局2015年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4月1日-4月27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4月20日-29日;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 考试时间2015年9月12日-13日
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吴忠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吴单位,各会计人员、广大考生: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宁财(会)发[2014]1016号)要求,现将2015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吴忠考区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初、中级资格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②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③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④ 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二)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2年(2013年10月以前获取中级会计师证书);
(2)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5年(2010年6月以前获取中级会计师证书);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10年(2005年6月以前获取中级会计师证书)。
具有大专学历的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勾选“符合本省破格报考条件”选项,再进行后续报名流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直接按规定流程进行报名。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会计资格
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三)高级会计资格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形式 初级资格,全区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已于2014年度已全面进行无纸化考试试点并顺利成功推开,考试时不再实行纸笔考试,没有纸质试题本和答题卡,试题、答题卡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试使用无纸化考试,运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进行答题。
中级资格,采用纸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高级资格,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进行。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批次和地点以准考证注明时间为准)。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2015年9月12日-1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批次和地点以准考证注明时间为准)。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为1月5日-1月27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1月19日-1月29日。
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4月27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4月20日-4月29日。
报名网站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注册后,需持报名回执表(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初、中级资格报考人员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高级资格报考人员到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县(区)不设报名确认点。
吴忠市考生现场确认审核、缴费地点: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E区103-104柜台财政局对外服务窗口(利华街、新朝阳小学西南边、柴园村部路西斜对门)。
六、考试用书及预订办法 1、考试用书
(1)2015年度考试大纲(初、中、高级)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印发。
(2)2015年度初、中、高级考试科目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高级会计实务》),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修订。
2、预订办法
201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用书由考生在报名时通过考试报名系统自愿选择订购,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时缴纳订购考试用书书款。
咨询电话:0953--2138249
吴忠市财政局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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