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2.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业会计工作满4年;ƒ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以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其中全日制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按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开始计算,毕业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间开始计算;非全日制学历的报考人员,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间开始计算。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