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财政局2015年中级会计师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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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东营市财政局2015年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4月10日至29日;现场确认时间4月15日至4月30日;报名网址山东会计信息网;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日至9月11日;考试时间9月12日至13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5〕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为做好2015年东营市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2015年度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请考生于4月10日至4月29日23:59登陆东营市财政局网站(http://dyczj.dongying.gov.cn)点击悬浮窗口“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进入,先仔细阅读考试相关文件,在文件的最后点击链接进入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在4月15日至4月30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于4月30日23:59前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考务费和教材费,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资格。缴费成功后,整个报名过程方为完成。
二、报名确认地点
东营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29日,现场确认时间:4月15日至4月30日。
市直设两个中级现场确认地点(即东营市财政局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市直报名现场确认地点: 东营市财政局办公楼南副楼407房间(东城府前大街122号),联系电话:8330576;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报名现场确认地点: 东营市府前大街59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东厅财政窗口,联系电话: 8315602。
全市高级资格网上报名注册只能选择市直报名点,现场确认必须到东营市财政局办公楼南副楼407房间(东城府前大街122号)审核确认。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对于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必须到东营市财政局办公楼南副楼407房间(东城府前大街122号)现场注册报名、审核确认。
各报名点现场确认地点见下表:
报名点 |
现场确认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市 直 |
东营市财政局 |
东营市财政局办公楼南副楼407房间(东城府前大街122号) |
李福德 崔 玲 |
8330576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东营市府前大街59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东厅财政窗口 |
李 忠 张 晶 |
8315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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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财政局 |
东营区10号办公楼东门二楼3204房间 |
苏芳 |
8269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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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财政局 |
河口区黄河路105号河口区财政局一楼支付大厅 |
刘源津 |
3662719 |
|
广饶县财政局 |
广饶县乐安大街787号广饶县财政局四楼东首会计管理股 |
刘 萍 |
6441689 |
|
垦利县财政局 |
垦利县胜兴路12号财政局会计股501室 |
张 鹏 |
2890206 |
|
利津县财政局 |
利津县大桥路158号财政局办公楼206房间 |
盖新成 |
5622723 |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务必带齐《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现场审核点,报考人员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属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高级资格的报考人员还必须提供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2、由于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14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5年度考试报名时请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4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填写错误导致2015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4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3、2012至2014年度在我省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且审核通过的人员今年不必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交费;以前年度在外省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今年在我省报考的,必须进行现场审核
4、按照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使用的意见(试行)》(东人社发〔2012〕13号)文件要求,自2013年起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考试报名及相关职称确认、晋升、评聘时,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并达到相关学分要求。
5、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报考会计高级资格考试的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须按照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组织推荐申报评审,没有高级会计师空缺岗位的不予推荐申报参与评审。
6、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缴费,实行网上缴费,不收取现金。
四、考试组织实施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执行各项考务规定,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各报名点要进一步加强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关。
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各报名确认点须严格审查把关,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5〕19号)
东营市财政局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日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
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要求,现将我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二、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我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形式为纸笔作答方式,考试时间为9月12日至13日。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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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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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三、报名条件
(一)中级资格报名条件
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中级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对符合《考试暂行规定》中级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3、根据《考试暂行规定》要求,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要求,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我省对年限计算明确如下:
(1)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2)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会计工作时间为报考人员取得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的有效会计工作时间总和。学历证书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年限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时间;学历证书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其年限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时间。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也须满足上述有效会计工作时间的合计。
(二)高级资格报名条件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试行办法》(鲁人社〔2009〕12号)规定,高级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3)持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
(4)持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2、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
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指审计、经济、统计,下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1)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4)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又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的,所学专业是财务会计或相近专业,在取得学历(学位)后要从事财务会计工作3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上述第(2)或(3)项中规定的相应资历要求。
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3、已实行按岗评审的地区和部门,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报名工作;仍实行评聘分开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目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推荐报考。
四、报名方式
2015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交费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注册个人信息,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完毕后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整个报名过程方为完成。
(一)网上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于4月10日0:00至4月29日23:59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填写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现场审核点),报考人员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属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由于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连续两年滚动管理,在2015年度报名时请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4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填写错误导致2015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4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二)现场审核确认
报考人员于4月15日至4月30日到各现场审核点确认信息。2012至2014年度在我省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且审核通过的人员今年不必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交费;以前年度在外省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今年在我省报考的,必须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港、澳、台居民报名时,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报考高级会计师的须提供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证书原件、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书原件。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和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符合暂不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核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审核通过后,审核点打印回执表两份(一份交报考人员、一份存档),并提醒报考人员及时交费。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原则现场审核确认,报考人员可在本市范围内任选审核点确认,不得跨市审核确认。根据《关于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等事项下放市级管理的通知》(鲁财会〔2015〕3号)规定,报考中、高级资格考试的原省直属管理会计人员到单位所在地审核点确认,不再设立省直属审核点,现场确认工作可由他人代办。
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到各市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具体地址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0日至30日,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4月30日23:59前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9月1日至9月11日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查询、打印准考证。
(五)其他要求
各市财政局于4月7日前将《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点登记表》(附件1)传真至省财政厅,全省统一对外公布。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3〕28号文件规定,中级资格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1〕217号文件规定,高级资格考务费每人100元。
六、考试大纲
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七、考场编排
各市财政局务必于8月5日前将《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附件2)传真至省财政厅,全省统一编排考场。
八、工作要求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将现场审核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等,及时告知广大考生,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对于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各市财政局须单独审查、严格把关,并留存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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