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练习题(1)

2014-08-25 11:13:28 字体放大:  

2014年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练习题(1)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2013)

A.申请人

B.被申请人

C.第三人

D.行政复议机关

【答案】D

【解析】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具体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全过程,以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人。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2.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期间是()。(2013)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答案】C

【解析】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下列行政责任形式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2013)

A.降级

B.记大过

C.撤职

D.没收违法所得

【答案】D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选项A、B、C属于行政处分,根据《公务员法》,对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公务员给予的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类。

4.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是()。(2012年)

A.宪法

B.行政法规

C.法律

D.行政规章

【答案】C

【解析】(1)选项A: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2)选项B: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3)选项C:法律由全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4)选项D: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存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5.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始终不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的当事人,其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2012年)

A.2年

B.5年

C.20年

D.30年

【答案】C

【解析】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6.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拘役法定量刑期的是()。(2012年)

A.15天以下

B.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C.3个月以上2年以下

D.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答案】B

【解析】(1)选项A: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5天(教材未提及);(2)选项B: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3)选项C: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4)选项D: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7.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规定周家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属于国家根本大法的是()。(2011年)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答案】A

【解析】《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根本大法。宪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具有最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8.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为依据进行分类的是()。(2011年)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答案】A

【解析】(1)选项B:是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2)选项C:是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3)选项D:是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问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9.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2011年)

A.2010年6月30日之前

B.2010年12月31日之前

C.2011年6月30日之前

D.2011年12月31日之前

【答案】A

【解析】延付或者拒付租金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本题中,租金到期日为2009年6月30日,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无中断事由),诉讼时效期间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10.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责任的是()。(2011年)

A.停止侵害

B.罚款

C.返还财产

D.支付违约金

【答案】B

【解析】(1)选项ACD属于民事责任;(2)选项B属于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