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将于10月23日开考,为了便于考生复习,精品学习网企业法律顾问考试频道,为考生准备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复习重点,便于考生复习使用。下面请看正文:
公司减少资本
第一,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公司减少资本要由公司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
第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第三,进行债权人保护程序。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办理公司减资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