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法律》辅导:公积金制度

2012-08-31 16:59:34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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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制度

1.公积金的概念

公积金是公司从税后利润和营业外收入中提取的资金。公积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公司备用资金,只能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金。公积金是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

2.公积金的种类

第一,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

第二,盈余公积金与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是指公司按法定比例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从公司的非营业收入中提取的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来源于资本增值及其他非营业收入。

3.公积金的提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上述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4.公积金的用途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金;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存留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