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经济民商法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法

2012-09-25 10:45:33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小编为您提供的“2012年经济民商法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法”,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投资兴办的企业。

第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都归于投资人个人所有。

第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投资人个人承担,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四,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教育网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自然人,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事务管理。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考生需留意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事由及清算中债务清偿的顺序。

上述内容就是由我们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的“2012年经济民商法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法”供大家参考,希望考生能够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