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综合法律知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012-09-25 11:42:48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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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取得赔偿权。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主要包括: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法律 敎育 网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五)社会经济权利

(六)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七)特定主体的权利

(1)国家保护妇女的权益。

(2)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3)华侨、归侨的正当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3)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

(4)依法纳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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