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小编为您提供的“2012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仲裁程序”,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仲裁申请与受理
1.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条件: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申请仲裁的方式。
2.审查与受理:对仲裁申请的审查与处理;受理的法律后果。
3.受理后的送达
(二)仲裁中的保全
1.仲裁财产保全
仲裁中财产保全的条件:仲裁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确有保全的必要;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仲裁中财产保全的程序;申请人的责任。
2.仲裁证据保全
仲裁中证据保全的条件:证据有可能灭失的危险;证据有在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存在;申请保全的证据是决定仲裁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如果不及时保全将影响仲裁案件的处理;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仲裁中证据保全的程序。法律 敎育 网
(三)仲裁庭的组成
1.仲裁庭的组成形式
合议仲裁庭的组成: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庭的产生。
2.仲裁庭的组成程序
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确定仲裁员。
3.仲裁员的回避与更换
仲裁员的回避;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羽避申请: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回避的形式;仲裁员回避的法律后果;仲裁员因其他原因的更换。
(四)审理和裁决
1.审理方式
开庭审理;书面审理。
2.开庭通知
3.开庭审理程序
宣布开庭;庭审调查;庭审辩论。
4.和解
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做出裁决;撤回仲裁申请。
5.调解
调解是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以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为基础;作为争议解决方式,调解与仲裁裁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仲裁裁决
在仲裁中,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
(五)仲裁裁决的执行
仲裁裁决执行的条件包括: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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