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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提示1:注意逮捕的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但是逮捕的批准权属于人民检察院。
2、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的侦查权。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例题:某大学教授在讲授刑事诉讼法课时让学生回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下列四位同学中理解正确的是?( )
A、甲同学认为是指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响
B、乙同学认为是指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
C、丙同学认为是指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丁同学认为是指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和命令
答案:CD
解析: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所谓法院独立,是指法院作为审判权的主体独立,而不是某个审判员或合议庭独立;正确答案是CD.
三、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提示:《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提示: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提示:《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法律||教育网
提示:刑事诉讼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死亡”只管后果,不管原因。我国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如果单位破产或注销了,只要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还在,照常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死亡,则刑事诉讼程序结束。
例题1:D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县环保局负责人某甲环境监管失职案件中,发现某甲的犯罪已过追溯时效期限,对此应当做出何种处理?( )
A、撤销案件
B、不起诉
C、终止审理
D、宣告无罪
答案:A
解析: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已过追溯时效期限,应当撤销案件。
例题2: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一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裁定撤销案件
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
C、裁定终止审理
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答案:C
解析:法院开庭前的审查是程序性审查,不做实体性审查,张某在开庭前死亡,法庭审理未开始,尚未认定其有罪或无罪,故选C.
四、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
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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