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辅导:可撤销合同

2012-09-25 13:55:19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小编为您提供的“2012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辅导:可撤销合同”,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1.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2.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第一,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第二,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第三,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仍然是有效的。一旦撤销,则从行为开始时无效。同时,撤销权人享有的撤销权因法定原因消灭后,不得主张撤销,该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

3.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法律 敎育 网

重大误解一般包括: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对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误解。法律 敎育 网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4.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1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撤销权的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上述内容就是由我们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的“2012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辅导:可撤销合同”供大家参考,希望考生能够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