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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实务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11年单项选择第6题)
1.凯天公司以部分资产和债务与兰光公司组建兰天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浩海公司。浩海公司向凯天公司主张债权时,发现凯天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此时该债务( )。
A.应由兰天公司承担
B.应由凯天公司承担
C.应由兰天公司与凯天公司承担无限连带民事责任
D.应由兰天公司在所接收资产范围内与凯天公司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公司分立后相关债务转让的法律效力。根据《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此为《合同法》中的强制性规定,凯天公司转移债务的事项违反了上述规定,导致债务转让无效,但是,凯天公司将其部分资产组建兰天公司,因此,在凯天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时,应由兰天公司在所接受资产范围内与凯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正确答案为C。
【真题试题】(2011年单项选择第7题)
2.外国投资者通过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应自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内,向转让股权的境内股东支付全部对价。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价款的支付。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因此,正确答案为C。
【真题试题】(2011年单项选择第13题)
3.甲公司欠银行贷款100万元无力归还,其母公司同意为甲公司归还,这一法律关系为( )。
A.抵消
B.垫付
C.代为清偿
D.混同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代为清偿。第三人代为清偿,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并未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并成为合同当事人,只是自愿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代为清偿不同于《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正确答案为C。
【真题试题】(2011年单项选择第14题)
4.百货公司向贸易公司订购彩电100台,每台价格3000元,总贷款为30万元,约定贸易公司12月10日前交货,若逾期交货,贸易公司应支付违约金3万元,后贸易公司未能如期交货。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贸易公司支付违约金后,不必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B.贸易公司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C.贸易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后,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D.贸易公司如无过错,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违约金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因此,正确答案为B。
【真题试题】(2011年单项选择第15题)
5.关于标的物提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标的物提存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债务人承担
B.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C.提存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D.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履行标的物的提存。《合同法》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第104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因此,正确答案为D。
【真题试题】(2011年单项选择第16题)
6.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8月5日前交货,乙公司于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8月1日,甲公司听说乙公司正在申请破产,但无确切证据。甲公司决定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乙公司,要求其提供适当担保。乙公司答复上述说法纯属谣传,拒绝提供担保,并要求甲公司如期履行合同。甲公司坚持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否则中止合同。根据合同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有权中止履行.
B.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但应当取得乙公司的同意
C.甲公司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正确答案为C。
【真题试题】(2010年单项选择第6题)
7.红光公司实行分立改制,以其物业管理资产和相应的债务作为出资,与王涛等三位自然人组成富光物业公司。改制前红光公司欠陆矿公司取暖用煤款100万元,改制时红光公司通知了陆矿公司,但未征求其意见。改制后红光公司无力偿还欠款。陆矿公司的煤款应( )。
A.只能由富光物业公司负责偿还
B.只能由红光公司负责偿还
C.由红光公司与富光物业公司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
D.由富光物业公司在接受财产范围内与红光公司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公司分立后债务的履行。《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正确答案为C。
【真题试题】(2010年单项选择第13题)
8.乙公司购买甲公司5吨水泥,约定由甲公司负责运送。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四委托丙物流公司运输。丙物流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张三驾驶运输车辆运送。在运输途中,张三因酒后驾驶将车辆开进河中浸湿了水泥,致使乙公司未能及时收到符合约定条件的水泥,造成施工停工损失2万元。乙公司的损失应向( )主张赔偿。
A.甲公司
B.丙物流公司
C.张三
D.李四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的相对性。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水泥买卖合同,甲乙是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此,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整地接到货物应向甲主张赔偿。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履行出卖人的义务是由丙物流公司具体进行的,丙公司未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及时、安全地运送水泥,其应当向运输合同的托运人甲公司承担。因此,正确答案为A。
【真题试题】(2010年单项选择第14题)
9.甲、乙两公司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信箱接收数据电文,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是( )。
A.该数据电文进入指定计算机信箱的时间
B.收件人第一次阅读该数据电文的时间
C.发件人发送完毕该数据电文的时间
D.收件人首次接收该数据电文的时间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成立过程中要约生效的时间。根据《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因此,正确答案为A。
【真题试题】(2010年单项选择第15题)
10.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0年6月订立了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绿豆100吨,总价10万元,但合同未约定绿豆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也未封存样品。甲公司如期发货,乙公司收货后,因有20吨绿豆未能销出,便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货款。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不成立
B.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效力待定
C.合同有效,但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有效,甲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的成立应当满足合同中对买卖的标的及价款进行了约定。至于本题中买卖标的质量标准的确定,根据《合同法》第61条规定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在本题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接受了甲公司的发货,并将100吨中的80吨进行销售,视为其以实际行动认可了甲公司的履行为适当履行,包括履行标的的质量标准。之后,乙公司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属于违约。因此,正确答案为D。
【真题试题】(2010年单项选择第16题)
11.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木材,约定了交货和付款的时间,但未说明价格,到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因木材价格上涨,甲公司和乙公司产生了争议,难以达成一致。此时,木材的价格应当( )执行。
A.按照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B.按照合同履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C.按照合同订立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
D.按照合同履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的履行。根据《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因此,正确答案为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0题)
12.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某年8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能力,并有确切的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公司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公司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甲公司( )。
A.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C.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合同法上的预期违约及其责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包含明示毁约和暗示毁约两种情形。案例中描述的情形属于暗示毁约:甲方有确切证据表明乙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无付款能力,并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方拒不提供担保。该情形满足默示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一是一方陷入不能履行的困境或丧失履约的信用和条件,本案中乙方财务状况恶化、无付款能力,说明其不具备履行付款约定的能力,以其行为
表明无法履行合同;二是另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上述情形,根据题中描述,甲方有确切证据表明乙方无付款能力;三是被认为不能履约的一方未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适当的担保,该担保应是足以使对方相信其能够履约的适当担保形式,根据题意,乙方拒绝终止合同但没有提出相应的担保,因此也满足该要件。由此,乙方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构成预期违约。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在预期违约时,债权人(非违约方)有权要求
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立法精神,可以采取解除合同、主张赔偿损失以及根据情况要求继续履行等救济措施,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债权人还可以采取相应的自助措施,如中止履行合同或中止履行准备或签订替代合同满足订立合同的目的等。对于本案中的甲方而言,鉴于乙方预期违约,在对方提供适当的履约担保之前,可以中止履行或中止履行准备,即甲方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而B、C、D选项都与此不符。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1题)
13.某日,甲看中了乙家中的名贵装饰品水晶球,意欲买下。于是二人协商买卖事宜,约定价格为2000元,甲说一定给自己留着,不能卖给其他人,并当场签订了协议,约定次日付款取货。当天晚上发生了地震,导致乙家中的水晶球滚落摔碎。当次日甲带钱取水晶球时,二人发生了争议。乙要求甲支付2000元,理由是当天甲走后丙想买下来,但是乙考虑到甲,就没有卖给丙。有关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支付2000元
B.甲不应支付
C.甲乙共担风险
D.乙不承担风险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标的物风险转移的判断。根据案情介绍,本案中甲乙双方就水晶球的买卖达成协议,并约定次日履行合约、付款取货。但在履约之前,因不可抗力(地震)导致标的物灭失,卖方(乙方)无法履行,由此要判断甲方是否还有付款义务以及由谁来承担相关灭失风险。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买卖合同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的毁损和灭失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才由买受人承担。在本案中,水晶球在交付之前因地震毁坏,因此相关的灭失风险应由出卖人乙方承担,乙方因无法履行交付义务,甲方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支付货款。至于乙方提到曾有第三人愿意购买该水晶球,但因与甲方有约在先而没有卖给第三方,这只是表明乙方的履约诚意和信守诺言,不能改变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法定规则,因此乙只能诉诸保险或其他救济,而甲方则不承担付款义务。根据以上分析,B(甲不应支付)是正确选项,A(甲应支付2000元)和C(甲乙共担风险)、D(乙不承担风险)都是错误的。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2题)
14.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判决( )。
A.乙承担违约责任
B.丙承担违约责任
C.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代为履行债务的效力和责任问题。本案中,甲是债权人,乙是债务人,同时约定由丙代替乙向甲偿还债务,在履行过程中,丙拒绝继续履行,应由谁来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相关前提是,一是根据合同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也就是不具有人身属性或需要特定技能或技术或因特别信任关系产生的债务,都可以代为履行;二是代为履行有事先约定,债权人认可;三是第三人有为债务人代为清偿的意思。根据案情描述,本案债务属于一般金钱之债,各方之间有约定,并且丙已经代为清偿了5个月的债务,符合“代为履行”的构成要件。由此,该履行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则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本案中由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该规定主要是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即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只能存续于当事人之间,第三人代替履行成为履行主体,并不表示第三人因此成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因此如果第三人出现违约情况,则违约责任应由合同当事人即原债务人来承担。因此,正确答案应为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其他选项都是错误的。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3题)
15.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一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卖给乙公司1000公斤化工原料,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对履行顺序未作约定。甲公司已向乙公司供应了500公斤化工原料,现向乙公司提出付款请求,则乙公司( )。
A.不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须给付全部价款
B.就已给付的500公斤化工原料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未给付部分则可以
C.可以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D.可以主张甲公司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合同法上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本案中,甲乙两公司未就买卖合同中的双方义务(甲方交付货物、乙方支付价款)的履行顺序予以约定,而甲方已部分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货款,要判断的是乙公司是否还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及其范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之前,有权拒绝另一方的履行要求。根据该规定和合同法的平等原则,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针对对方未履行的部分,而不能针对对方全部合同义务,具体到本案中,乙方只能就甲方尚未交付的500公斤原料行使不付款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对于已经交付的部分,不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应该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付款。由此,正确选项应是B,A和C都与此相悖,而D选项(可以主张甲公司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在本案中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如针对部分履行而主张解除合同,应当是债权人能证明部分履行构成了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否则一般不会就部分履行主张解除合同。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4题)
16.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6年4月10日达成了买卖10套电力设备的合同,约定5月甲公司发货。4月23日双方签字,4月25日甲方盖章,4月28日乙方盖章。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成立时间为( )。
A.2006年4月10日
B.2006年4月23日
C.2006年4月25日
D.2006年4月28日
【真题解析】
本题考杏的知识点主要是合同的成立要件及其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根据合同法原理,合同的成立包括双方当事人和意思表示一致两大要素。在本案中,甲乙两公司在4月10日已经就买卖电力设备的合意达成一致,此时合同视为成立。但是成立并非意味着生效,因为生效是一种法律价值判断,不同于合同生效的事实判断,还需要满足:(1)主体合格;(2)意思表示真实有效;(3)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益;(4)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等实质条件。其中,“形式合法”主要是指合同法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及某些合同需要经过审批、备案或登记后才能生效。在本案
中,由于甲乙公司约定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合同正式生效应该是书面合同签订和加盖印章之后(假定其他三个生效条件也都满足);但是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就已经成立。因此正确答案应该是A(2006年4月10日)。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5题)
17.甲公司于3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电脑,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4月1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于4月5日签订合同书。4月3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于3月5日成立
B.买卖合同于4月1日成立
C.买卖合同于4月3日成立
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要约和承诺的效力及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则是接受要约、愿意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表示,无论是要约还是承诺都是严肃的法律行为,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一旦做出承诺,不得随意反悔,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就告成立。在本案中,甲公司于3月5日发出的向乙公司求购一台电脑(标明标的、数量及其价格),应该视为有效的要约,该要约未被撤回或撤销,对甲方构成有效的法律约束;当日乙公司回复收到传真,只是一种收到要约的确认,并没有反向作出接受该要约的承诺,因此当日合同并没有订立;4月1日,甲公司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照甲公司报价随后签订合同,该意思表示构成有效的承诺,因为它表明乙公司愿意受甲公司的要约的约束,没有提出反要约,并且随后该承诺没有被依法撤回或撤销,据此,应得出结论,双方合同的成立日就是4月1日。4月3日,乙公司反悔要求加价,并未能如期在4月5日签约,延误了合同的及时生效,但不能改变合同已成立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签订书面合同,使得未生效合同及时满足特定形式要求。据此,B(买卖合同于4月1日成立)是正确选项,而A和C都与之矛盾,此外,D选项(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也不成立,因为缔约过失责任发生的基础是当事人违反了(保密、通知、协作等)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被撤销或宣告无效,从而使他方受到损害,则有过失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乙方并非违反先合同义务,也没有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甲方损害的事实基础也不足,因此追究缔约过失责任不能成立。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5题)
18.甲公司与一公司拟买卖一批建材,双方经多次协商后,未能签订合同,由此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发生的基础是当事人违反( )。
A.履行合同义务
B.先合同义务
C.后合同义务
D.不真正义务
【真题解析】
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即缔约过失行为;其主观要件则表现为违反先契约义务债务人的主观的故意或过失。就其根本而言,缔约过错责任是属于过错责任,如果缔约人没有过错,原则上就不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因此,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6题)
19.甲公司拟在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根据我国合同法对免责条款的规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如果合同中有免责条款,此条款应有效
B.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
C.允许法官推定存在
D.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
【真题解析】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免责条款是当事人约定的,只有免责条款已经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才能具有免责的效力。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的当事人,必须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第二,免责条款具有预先性。只有在责任发生前由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如果在责任产生之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或免除责任,则与免责条款是有本质区别的。第三,免责条款具有明示性。免责条款必须以明示的方式提出,不允许以默示方式做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第四,免责条款具有免责性。排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的责任,是免责条款的重要功能,因此它具有免责性。根据免责条款限制或排除责任的程序,它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限制责任条款,即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二是免除责任条款,即免除当事人的责任。由于免责条款限制或免除了当事人一方的责任,所以,为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法律对于免责条款有严格限制,比如我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下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7题)
20.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布料,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了履行日期。乙公司欲提前履行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对提前履行的规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对提前履行均有拒绝权
B.债权人的接受行为即表示认可债务人的提前履行
C.事后不可主张债务人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
D.法律规定了债务人无条件的提前履行权
【真题解析】
提前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履行债务的行为。由于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几乎都主张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债务,因此对任何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履行行为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然而提前履行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法律仍然给予其特殊的对待措施,我国《合同法》第71条对提前履行作出了相关规定,确立了提前履行之规则,其具体内容为:债权人具有提前履行拒绝权。由于提前履行通常被视为不适当履行,所以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的提前履行拒绝权。提前履行拒绝权是
指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的提前履行请求的否认并有权 拒绝接收其给付的行为。债务人的提前履行权,虽 然债权人拒绝提前履行权原则上法律许可存在,但为了维护合同的均衡机制,同时照顾到实务中并不是所有的提前履行都会影响债权人的利益,更何况债务人的提前履行有时可以为债权人带来期限利益,所以法律同时规定了债务人有条件的提前履行权,即如果提前履行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提前履行。从法理的角度看,债权人的接受行为即表示认可债务人的提前履行,事后不可主张债务人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这种额外费用是否属于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在法律上并未明确。从法律不加区别的规定看,应当不具有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性质。因此,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8题)
21_火车运行途中,车厢内灯管突然爆裂,击伤旅客张某左眼,张某有权请求承运人承担的责任是( )。
A.违约责任
B.侵权责任
C.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D.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真题解析】
旅客和火车运输企业是直接运输合同关系,运输企业没有安全运送旅客,具有违约行为,同时,旅客受伤也是侵权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张某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9题)
22.甲贸易市场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以支援市场建设为由向甲贸易市场捐赠2000万元,甲贸易市场将一栋大楼作价4000万元出售给乙公司。但该大楼实际价值6000万元,按照该合同,双方向国家少缴纳土地增值税等税费达数百万元。甲、乙之间的合同(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真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或国家利益以及合同内容有悖于公序良俗,合同无效。因此,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10题)
23.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木材,双方在丙市订立合同,约定在丁市履行,但对木材价格未作明确约定。交货时木材价格上涨,甲公司和乙公司按对履行价格发生争议。在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无法确定的情况下,该批木材价格应为( )。
A.合同订立时丁市的市场价格
B.合同履行时丁市的市场价格
C.合同订立时丙市的市场价格
D.合同履行时丙市的市场价格
【真题解析】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即使在合同中缺乏合同标的的价格或酬金,合同仍然成立,其价格或者酬金依据以下规则确立: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因此,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11题)
2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为卖方,乙公司为买方。合同约定,由甲公司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后双方在交货地点上发生争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交货地点应为( )。
A.甲公司所在地的火车站
B.乙公司所在地的火车站
C.乙公司的营业所在地
D.乙公司的仓库所在地
【真题解析】
我国《合同法》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另外,如果其他法律对履行地点有明确规定时,应当从其规定。如《票据法》第23条第5款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因此,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12题)
25.甲向乙订购10万元货物。双方为此签订定金合同,约定甲预先向乙支付定金3万元。合同订立后,乙只收到甲支付的1万元定金。因此,该定金合同( )。
A.不成立,因为实际缴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
B.不生效。因为实际缴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
C.无效,因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D.变更,因为实际缴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
【真题解析】
《担保法》第90条明确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如果定金给付人不按照定金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数量给付定金致使定金合同不能生效的,那么定金给付人应当负缔约过失责任。因此,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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