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综合法律知识》辅导:国际经济法

2012-10-08 17:08:42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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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经济法概述

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相互之间各种经济法律关系的总和。国际经济法具体包括调整国际投资关系、国际贸易关系、国际金融货币关系、国际技术转让关系、国际税收关系等的各种法律规范。

1、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1)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2)国际惯例,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3)国内立法,如《反倾销条例》和《反补贴条例等》

(4)示范法。

2、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能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80《公约》)

(一)公约的适用范围

1、适用公约的货物销售合同 07

(1)营业地不同标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指的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营业地是指长期的固定的用于经营的场所。如果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营业地时,以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其营业地。但是要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所设想的情况。

举例:中国某公司现要进口一批日本东芝公司的彩电,派一位代表去日本谈判,在当地完成签约,结果东芝公司发的货物不是其所要的日本原装彩电,而是其分支机构中国苏州厂生产的彩电,付款也是向苏州厂付款,因为全球只有苏州厂生产该种型号的彩电。在本案中,跟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地是苏州厂,而不是日本总部,但是如果中国该公司在谈判的时候知道该情况,则跟其交易的对方当事人就是苏州厂;但是如果中国该公司在谈判的时候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此情况,则跟其交易的对方当事人就是日本总部,而不是苏州厂。 法律教 育网

(2)六类货物不适用于公约,分别是:①私人家庭消费的(也就是消费合同),对此公约还规定了限制性的条件,要考虑到当时卖方的知情权的情况;②经由拍卖的销售;③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④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⑥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⑥电力的销售。

(3)公约专门强调补偿贸易合同、技贸结合合同,这两类合同形式不属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合同中提供的劳务或者服务没有构成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的,则仍被公约视为是买卖合同。如果合同是由买卖和劳务两部分组成的,则公约只适用于买卖合同部分。

例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于( )的销售。

A.营业地分处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

B.购供私人使用的货物

C.船舶、飞机、气垫船

D.电力

答案:BCD

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l条规定:(1)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2)当事人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事实,如果从合同或从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之间的任何交易或当事人透露的情报均看不出,应不予考虑。(3)在确定本公约的适用时,当事人的国籍和当事人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应不予考虑。第2条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以下的销售:(A)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

2、公约里没有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1)合同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2)货物的所有权转移问题;(3)卖方对货物引起的人身伤亡的责任问题。

3、公约的任意性

(1)、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部分地适用公约,或对公约的内容进行改变;

(2)、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法律而排除公约的适用。

4、中国保留情况 06 07

(1)、书面形式的保留;

(2)、扩大公约适用范围的保留,我国仅同意对双方营业地所在国均为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例题:我国在核准《联合国同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提出了关于( )的保留。

A.口头形式

B.书面形式

C.缩小适用范围

D.扩大适用范围

答案:BD

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我国在核准《联合国同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所作的保留。我国l986年批准加入公约,但在核准公约时,提出了两项保留:(1)关于书面形式的保留,即对公约第11条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作了保留。(2)关于扩大适用范围的保留。即对公约第l条第(1)款(b)项关于扩大公约适用范围的规定作了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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