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小编为您提供的“2013年法律知识精选考点复习指导: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法律顾问考试: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希望对备考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的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金榜题名。
1、破产费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法律*教育 网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酣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的关系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