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知识考点:合同的履行

2013-03-18 14:53:32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为考生搜集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复习指导,祝愿广大考生取得满意的成绩。

一、履行规则

(一)实际履行规则

实际履行规则要求,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标的来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不能用其他标的来代替履行;一方违约时,也不能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来代替,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只要继续履行具有可能性,应继续履行。

(二)提前履行规则

提前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履行债务的行为。

债权人具有提前履行拒绝权。

如果提前履行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提前履行。

(三)部分履行

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分次部分地完成其本应一次全部完成的合同义务的情况。

债权人有部分履行的拒绝权。

如果债务人有足够的证据表明部分履行并不损害债权人的权益,则可以部分履行其合同债务,债权人应该接受履行,而且部分履行也不被视为不适当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发生变更时的履行规则

(1)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

(一)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基本目的在于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所以当事人的自主决定被认为是最恰当的补充手段。但如果对合同履行的争执涉及当事人利益的重新分配时,双方协议补充有时会以失败告终。

(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依据法律的补缺性规定确定1.标的质量我国《合同法》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合同标的价格或酬金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即使在合同中缺乏此项条款,合同仍然成立,其价格或者酬金依据以下规则确立: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关于合同的履行地点我国《合同法》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合同履行的时间我国《合同法》本着公平原则,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交货日期,则卖方应按约定时间交货;如果没有约定交货时间,卖方可以随时履行合同,买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卖方履行,但都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合同履行的方式《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合同履行的费用《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三、代为履行和代为受领的规则

(一)代为履行

代为履行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第三人可以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代为履行的适用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主要包括:

(1)据合同性质,应当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约定。

(3)代为履行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代为履行会产生如下法律效力:

(1)第三人根据合同的规定,全面地、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对债权人合同债务履行完毕,合同的效力自然终止。

(2)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代替履行成为履行主体,并不表示第三人因此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3)如果第三人有条件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则债务履行完毕,条件开始生效,法律//教育网第三人根据条件的规定成为债务人新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其代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请求债务人承诺的对待给付。

(二)代为受领代为受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可以向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履行合同债务从而消灭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履行制度。代为受领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主要包括:

(1)债务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债务合法有效,这是产生第三人代为受领权的基础。

(2)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受领方为第三人。

(3)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由第三人代替债权人受领债务人履行的约定。

代为受领会产生如下法律效力:

(1)如果合同债务人适当地、全面地向第三人履行了合同债务,则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清结完毕。

(2)如果合同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履行出现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情形,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反之,如果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的履行时,仍然由合同债权人承担不利后果。

(3)基于第三人与合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约定,代为受领可以实现第三人与合同债权人之间债权债务的清结,从而实现合同法设计此制度的初衷,即效率原则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