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考点解析:租赁合同

2013-03-25 11:39:03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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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合同概述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采办租赁物,供给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出房钱的合同。

第一,融资租赁保同属于转移财富使用权的合同。

第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必需是法令许可的通顺物,而且必需是经持久使用仍能连结使用效能的不易耗损物。

第三,出租人不合错误租赁物的瑕疵承担保责任。

第四,对租赁涡罾υ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而不由出租人承担。

第五,融资租赁合同终止时,即租赁刻日届满时,承租人有选择权。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1.对出租人的效力

第一,出租人理当按合同的商定为承租人采办租赁物。

第二,出租人不得私行变换与承租人有关的生意合同内容。

第三,出租人理当保障承租人对租赁物正常行使使用权。

第四,出租人在特定前提下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五,出租人理当协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力。

第六,承租人据有租赁物时代,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危险或者财富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第七,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2.对承租人的效力

第一,承租人理当按照商定支出房钱。

第二,承租人理当妥帖保管使用租赁物。

第三,承租人理当返还租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