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附带民事诉讼

2013-04-07 11:59:13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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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

2、被害人遭受的必要损失;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1、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1)被害人;

(2)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4)检察院。

2、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及承担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1)刑事被告人;

(2)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它共同致害人;

(3)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

(4)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时的保证人;

(6)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例题:在我国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人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

A.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

B.已经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C. 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

D.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答案:ABC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

1、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07

2、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是书面形式起诉,书写困难,也可以口头起诉;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只能以书面方式提出。

3、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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