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知识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2013-04-07 12:19:36 字体放大:  

编者按:为了帮考生取得更好的成绩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知识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参加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考得优异的成绩!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公平公正原则。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第三,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应当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损害最小的方式进行。

(三)程序正当性原则

具体包括:第一,行政公开原则。第二,公众参与原则。第三,回避原则。

(四)高效便民原则

(五)诚实守信原则

诚实守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第一,行政信息真实原则。第二,信赖保护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许可。为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补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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