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知识点:调解书的制作及效力

2013-04-07 12:20:09 字体放大:  

编者按:为了帮考生取得更好的成绩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知识点:调解书的制作及效力”,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参加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考得优异的成绩!

调解书的制作及效力

(一)法院调解书的内容

(1)诉讼请求。

(2)案件事实。

(3)调解结果。

(二)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三)法院调解的生效时间

经过调解达成协议后,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自双方当事人及审判人员在协议上签字盖章,调解协议立即生效;而对于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应当自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生效。

(四)法院调解的法律效力

体现法院调解生效后,即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

(2)该案的诉讼法律关系消灭。

(3)对调解书不得上诉。

(4)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消灭;但是,这里需注意,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并不能因此而消灭。

(5)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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