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民商辅导:营业税法

2013-04-08 13:49:40 字体放大: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将于10月19日、20日开考,考生应该提前做好复习工作,精品学习网特为考试整理了: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民商辅导:营业税法,希望对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以从事工商营利事业和服务业所取得的收入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二)营业税法的基本内容

1、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2、营业税的征税对象。营业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具体包括:(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

3、营业税的税基。营业税的税基为营业额。营业额为其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4、营业税的税率。营业税除娱乐业实行幅度比例税率外,其他税目均实行固定比例税率。其具体税率为:(1)交通运输业,3%;(2)建筑业,3%;(3)金融保险业,8%;(4)邮电通信业, 3%;(5)文化体育业,3%;(6)娱乐业,5%-20%;(7)服务业,5%;(8)转让无形资产,5%;(9)销售不动产,5%。

自2001年1月1日起,3年内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逐年降低1%,以后将稳定在5%。白2001年5月1日起。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保龄球、台球等营业税税率统一定为20%。

5、营业税的税收减免。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营业税起怔点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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