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民商辅导:担保物权概述

2013-04-08 13:52:52 字体放大: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将于10月19日、20日开考,考生应该提前做好复习工作,精品学习网特为考试整理了: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民商辅导:担保物权概述,希望对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及主要类型

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所设立的他物权。

其特征为:

第一,优先受偿性

第二,附随性

第三,物上代位性

第四,不可分性

(二)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住宅权及其类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三)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

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首先依据当事人的自行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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