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民商辅导:宅基地使用权

2013-04-08 13:54:05 字体放大: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将于10月19日、20日开考,考生应该提前做好复习工作,精品学习网特为考试整理了: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民商辅导:宅基地使用权,希望对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及特征

宅基地使用权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的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并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其特征为:

第一,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特有的权利

第二,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以户的名义享有的权利

第三,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可以继承的权利

(二)宅基地使用权设立与变动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第三,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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