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将于10月19日、20日开考,考生应该提前做好复习工作,精品学习网特为考试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重点:危害税收征管罪,希望对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危害税收征管罪
1、偷税罪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
(2)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提示:本罪的主体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这里注意无论是合法单位,还是非法单位,都有纳税义务。
2、骗取出口退税罪
(1)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2)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偷税罪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规定处罚。08
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4、非法出售发票罪
例题: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 )的规定定罪处罚。(2008年)
A、偷税罪 B、骗取出口退税罪
C、诈骗罪 D、合同诈骗罪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