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重点:举证责任

2013-04-08 14:54:31 字体放大: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将于10月19日、20日开考,考生应该提前做好复习工作,精品学习网特为考试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重点:举证责任,希望对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证据

一、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法规定由被告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的特征:

1、对具体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具有单一性(强调是行政机关)。

2、举证范围的特定性。

3、时间和阶段上的限制性。

(1)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举证期限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2)原告应在开庭审理前或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原告在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将不予采纳。

二、人民法院对证据的收集、保全

1、人民法院对证据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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