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管理考点讲义:人力资源管理(六)

2013-09-11 11:06:48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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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重要知识点 出题年份 今年出题概率
举证责任   较大
劳动争议的调解 08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 08 较大
劳动争议时效期间   较大
时效的中断事由   较大
一裁终局 08 较大

1.举证责任

解决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仍然实行地域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3.劳动争议时效期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4.时效的中断事由

时效的中断事由包括: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时效的排除事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5.一裁终局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且数额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有限的“一裁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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