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考点:增值税法

2013-09-11 12:12:54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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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的概念、分类和特征

1.增值税的概念

2.增值税的分类

(1)出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

3.增值税的首要特征

二、增值税的征税规模

1.在中国境内发卖货色或者供给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色

2.视同发卖货色

单元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发卖货色:将货色交付其他单元或者小我代销;发卖代销货色;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施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色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发卖,但相关机构设在统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者委宛加工的货色用于非增值税应撕蠹强;将自产、委宛加工的货色用于集体福利或者小我消费;将自产、委宛加工或者购进的货色作为投资,供给给其他单元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宛加工或者购进的货色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宛加工或者购进的货色无偿赠予其他单元或者小我。

3.同化发卖行为和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纳税人的下列同化发卖行为,理当分袂核算货色的发卖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按照其发卖货色的发卖额计较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袂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定其货色的发卖额:①发卖自产货色著同时供给建筑业劳务的行为。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划定的其他气象。除上述划定外,从事货色的出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元和个体工商户的同化发卖行为,视为发卖货色,理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元和小我的同化发卖行为,视为发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三、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搜罗:凡在我国境内发卖货色或者供给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色的单元和小我。

小规模纳税人的尺度为:①从事货色出产或者供给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色出产或者供给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色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发卖额(以下简称应税发卖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②其他纳税人,年应税发卖额在80万元以下的。

四、增值税的税率

根基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三种。

17%的根基税率合用于纳税人发卖或者进口货色,供给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行为。13%的低税率合用于纳税人发卖或者进口下列货色的行为: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凉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自然气、沼气、居平易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划定的其他货色。

零税率只合用于出口货色。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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