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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币制度及货币层次划分
一般认为,货币有五种主要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基本职能,也是货币最先出现的职能。
(一)货币制度
1.货币制度的内容
货币制度是指国家做出的关于货币本身及其流通的法律性规定。
在货币由商品来充当的时代,规定什么商品或哪几种商品作为货币材料以及哪种商品作为本位货币的材料,是货币制度的核心。本位货币是指在多种形式的货币共同流通的情况下,被规定为标准的、基本通货的货币。
2.货币制度的发展
银本位制是最早的金属货币制度。
“雷顿森林协定”建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美元一黄金本位制。自此以后,取而代之的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有三个特点:现实经济中的货币都是信用货币,主要由现金和银行存款构成;现实中的货币是通过金融机构的业务投入到流通中去;国家对信用货币的管理调控成为经济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
(二)货币层次划分
所谓货币层次划分,是指对流通中各种货币形式按不同的统计口径划分为不同的层次。
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口径,一般情况下,可以将货币层次做如下划分:
M0=流通中的货币,包括各种面值的纸币和辅币
M1=MO+活期存款
M2=M1+准货币
准货币是指由银行存款的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外币存款以及各种短期信用工具等构成。
我国货币层次的定义是:
货币=流通中现金+活期存款
准货币=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其他存款
其中,流通中现金对应M0;货币对应于M1;货币+准货币相当于一般定义中的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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