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管理知识:金融机构体系

2013-09-18 13:49:57 字体放大:  

【摘要】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即将到来,你们准备好了吗?下面是精品学习网为考生整理的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管理知识:金融机构体系供考生参考,祝愿考生美梦成真。

金融机构体系

构成金融体系的金融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可分为三大类,分别是金融监管机构、经营性金融机构以及国际性金融机构。

一、中央银行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中央银行是利用货币信用杠杆,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监管的特殊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业务对象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央银行的经营目的是为了实现整个社会的经济目标;中央银行发挥的作用是要保障金融和宏观经济稳健运行。

1.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所谓发行的银行是指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

2.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

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代表国家执行金融政策,代理国库收支以及为国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3.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

银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的业务对象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特定的政府部门。

(二)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

1.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1)货币发行业务。

(2)准备金存款业务。

(3)代理国库业务。

2.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1)贷款业务。

(2)再贴现业务。

(3)公开市场业务。

(4)经营国际储备资产。

3.中央银行的中间业务

中央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是指中央银行作为一国支付清算体系的参与者和管理者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资金清算和资金转移。

二、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款、放款为主要业务,并提供其他金融中介和交易服务,以实现利润为经营目标的金融中介机构。

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这三类分别被称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

(一)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

资产负债表中一个非常基本的会计恒等式是: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银行资本

1.商业银行资产

商业银行资产主要包括国外资产、储备资产、央行债券、对政府债权和对非金融机构债权等等。与商业银行资产相关的业务称为资产业务。储备资产是商业银行为应付日常提款而保留的流动性最高的资产,它由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和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构成。

2.商业银行的负债

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总负债包括负债和资本两方面内容。与商业银行负债相联系的业务称为负债业务。

(二)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I)独家银行制,也称为单元银行制。银行业务完全由各自独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不设立分支机构,这种制度只有美国采用。

(2)总分支银行制,也称为分支行制。目前世界上主要国家大多采取总分行制。

(3)银行控股公司制,即由一个银行控股公司控制或收购两家以上的银行。

(4)代理行制度。某商业银行在办理外地业务时,必须与外地的银行建立起代理行关系。

(三)商业银行的业务

商业银行所从事的业务可以分为吸收资金业务、运用资金业务和以代理人身份办理委托事项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这三类业务分别被称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其中前两种为信用业务,后一种为非信用业务。

1.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

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是指形成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业务。

(1)吸收存款。

(2)中央银行借款。

(3)银行同业拆借。

2.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将通过负债业务集中的资金加以运用的业务。

(I)贷款。

(2)办理票据贴现。

(3)证券投资。

3.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银行不需要运用自己的资金而代理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中间业务包括结算行业务、信托类业务、代理行业务、租赁类业务和银行卡业务等等。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可以分为以下四种,贷款承诺业务、担保业务、金融衍生品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

三、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在西方国家银行业发展过程中,从商业银行中独立出来的一种银行。

西方国家中央银行有四种制度形式,分别是单一中央银行制、二元中央银行制、跨国中央银行制和准中央银行制。

2.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也称为存款货币银行。

3.各类专业银行

专业银行是指专门经营指定范围业务和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银行。专业银行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开发银行。

(2)进出口银行。

(3)储蓄银行。

(4)农业银行。

(5)住房信贷银行。

4.非银行金融机构

四、中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第一类是金融监管机构,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监会)。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督体制,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负责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银监会负责对银行业的监督;证监会是我国证券业管理机构;而保监会是我国保险业监督机构。第二类是经营性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机构、保险机构、信用合作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

(一)金融监管机构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设置大区分行,实行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和县市支行四级管理体制。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会与证监会、保监会一起,构成了一个严密的监管体系,全方位地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

(二)经营性金融机构

1.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政府出资或参股设立,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不以盈利为目标,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融资活动的金融机构。1994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商业银行

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体系可分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与外资商业银行四大类。

(1)国有商业银行。国家商业银行在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它是从国家专业银行演变而来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2)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等。

(3)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前身是城市合作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按城市划分而设立,不得在不同城市设立分支机构。

3.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组织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经营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等。

(1)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人进行财产管理或处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证券机构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专门从事对国有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特定不良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国有独资金融机构。它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共有四家,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

4.外资金融机构

我国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引进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允许其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二是允许其设立业务分支机构;三是允许其与我国金融机构设立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五、国际金融机构

国际金融机构是维持国际货币制度正常运转及国际间的货币合作、协调各国货币政策或从事国际金融事务的金融机构。目前主要的国际金融机构有三家,分别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清算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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