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冲刺:企业改制

2013-10-15 14:35:34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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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改制的内涵和目的

企业改制是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一项重大经济活动。改制的内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1、狭义的内涵:仅指公司制改造,即按照《公司法》,将企业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广义的内涵:包括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债权转股权、转让国有资产和股份、股份合作制改造等。

3、企业改制的目的:(1)、在宏观层面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2)、从微观层面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企业改制的原则

1、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依法改制,规范运作;

3、保护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等多方面的合法权益;

4、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例题:企业改制应坚持的原则有( )。

A.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B.依法改制、规范运作

C.保护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D.必须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准

答案:ABC

三、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

(一)公司制改造

公司制改造是指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将企业改造为《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即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制改造的两种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只有一个股东,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国家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或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采取国有独资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可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3、法律顾问在企业公司制改造中的法律事务主要有以下内容:

(1)考虑选择改制的形式。

(2)在邀请企业外的投资人参加改制时审查其资信状况。

(3)就债权、债务处理提出法律意见。

(4)起草、审核出资人(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

(5)协助设计公司治理结构,就公司机关职权界定提出意见。

(6)协助办理公司名称预登记。

(7)协助改制中有关制度的制定。

(二)股份合作制改造

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的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城市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适合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

法律顾问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如下:

1、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独立法人,以企业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主要由本企业职工个人出资,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职工自愿入股,不吸收企业外部股份。职工离开企业时不能带走股份,只能在企业内部转让,其他职工有优先购买权。

3、按照谁投资谁享有产权的原则,搞好原有企业产权的界定,明确产权关系,正确界定产权。

(三)企业分立

企业分立是指企业的部分资产、人员从原企业中分离出来,用这部分资产新设立一个或数个企业。企业分立后,分立出的企业与原企业可以是出资与被出资关系,也可以没有资产关系。

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分立应当有厂长(经理)办公室、股东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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