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点: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2012-10-09 12:12:07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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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点: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对有行政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做出决定的方式和步骤。除可以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处罚都适用一般程序。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示例】

1.属于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有( )程序。

A.备案 B.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C.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D.调查 E.立案

【答案】BDE

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明确规定,( )是适用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共同要求。

A.向当事人当场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

B.对当事人提出的全部事实、证据和理由应当采纳

C.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

D.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