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点:法律的形式

2012-10-09 12:17:42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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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点:法律的形式

法律的形式 法的形式

制定主体

1.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

(1)行政法规:国务院

(2)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4.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直属机构

(2)地方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的地方人民政府

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特别行政区的法

6.国际条约

【示例】

1.下列各项中,在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

A.宪法 B.民族自治地方条例

C.国际条约 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答案】A

【解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

A. 宪法 B. 同级政府规章

C. 法律 D. 行政法规

【答案】B

【解析】地方性法规的创制者乃地方权力机关,规章的创制者乃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的地位按照宪法是高于行政机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