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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审计师考试审计专业法律知识考点辅导: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
第二节 国有资产管理法
一、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P447)
国有资产是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形成的资产。
1、界定原则:谁投资,谁拥有产权
2、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情形
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单位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进行产权界定:
(1)与外方合资、合作的;
(2)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营的;
(3)发生兼并、拍卖等产权变动的;
(4)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创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需要界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占有国有资产的单位发生下列情形的,应进行产权界定的是:( )。
A.与外国投资者合作的
B.国家事业单位创办企业
C.破产
D.与私营企业联营的
E.被兼并
【答案】ABDE
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标准(略)
2003年通过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国有资产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各级国资委是管理部门
【例题】《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的是:( )。
A.国务院
B.地方人民政府
C.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D.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