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审计师《理论与实务》第九章知识点七

2014-10-20 13:56:00 字体放大:  

知识点七、审计结果公布

审计机关依法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1.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的内容。

主要包括:(了解)

(1)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2)审计评价意见;

(3)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4)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5)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2.不得公布的信息。

在公布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时,审计机关不得公布下列信息: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

(2)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事项;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经权利人同意或者审计机关认为不公布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布。